檢送直轄市與縣(市)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專任教 師應注意事項1份,請查照。
主旨:檢送直轄市與縣(市)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專任教
師應注意事項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02811號函
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。
師應注意事項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02811號函
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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