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銓敘部105年5月3日部法一字第10541015751號令,請 查照。
主旨:轉知銓敘部105年5月3日部法一字第10541015751號令,請
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5月3日部法一字第1054101
5751號令辦理。
二、銓敘部民國82年7月9日82台華法一字第0868706號函,有
關公務人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,似宜視為公務員服務法(
以下簡稱服務法)所稱之公務員及該部相關函釋,自即日
起停止適用;至於上開人員如具所占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並
經銓敘審定者,則仍有服務法之適用。
三、檢附旨揭銓敘部令乙份。
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5月3日部法一字第1054101
5751號令辦理。
二、銓敘部民國82年7月9日82台華法一字第0868706號函,有
關公務人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,似宜視為公務員服務法(
以下簡稱服務法)所稱之公務員及該部相關函釋,自即日
起停止適用;至於上開人員如具所占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並
經銓敘審定者,則仍有服務法之適用。
三、檢附旨揭銓敘部令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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