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年度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培育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4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
第1020037004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補救教學人員之專業知能,教育部國教署特委託國
立臺灣師範大學規劃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架構,
並賡續辦理旨揭研習,培育各研習課程種子教師,以協助
縣市辦理補救教學師資研習,進而提升補救教學實施方案
之執行成效。
三、旨揭研習訂於10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辦理,惠請教網中心及貴校協助薦派符合下列條件之教師
參與:
(一)101學年教育部國教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。
(二)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,教學年資滿5年以上並已取
得「輔導員初階培育證書」者。
(三)本縣推動補救教學之國民中小學教師,並符合下列三項
條件之一者:
1、教學年資10年以上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或退休教師
,對領域教學有專業表現者。
2、曾任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之教師或承辦補救教學業務
者。
3、有熱忱、有意願且積極推動學習低成就弱勢學生補救
教學者。
四、培訓計畫內容詳如附件,本縣以推薦8位教師為原則。
五、學校班級數25班以上,校內尚無已取得「教育部補救教學
種子講師認證」者,請協助薦派1名符合上述資格之教師
參與培訓,其餘學校鼓勵自由報名參加。
六、已獲得「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認證」者,不得再參與。
七、請學校及教網中心於5月9日(四)前彙整參與研習人員報名
資料(如附件一個人資料表及附件二學校推薦報名表),
以電子郵件寄至教育處承辦人詹嬑儒信箱(better5187@gmai
l.com)。
八、歡迎有熱忱、有意願之教師踴躍向學校報名,由學校主任
彙齊資料後統一向本府報名,本府將以報名先後排列優序
,額滿則候補下一梯次。
第1020037004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補救教學人員之專業知能,教育部國教署特委託國
立臺灣師範大學規劃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架構,
並賡續辦理旨揭研習,培育各研習課程種子教師,以協助
縣市辦理補救教學師資研習,進而提升補救教學實施方案
之執行成效。
三、旨揭研習訂於10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辦理,惠請教網中心及貴校協助薦派符合下列條件之教師
參與:
(一)101學年教育部國教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。
(二)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,教學年資滿5年以上並已取
得「輔導員初階培育證書」者。
(三)本縣推動補救教學之國民中小學教師,並符合下列三項
條件之一者:
1、教學年資10年以上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或退休教師
,對領域教學有專業表現者。
2、曾任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之教師或承辦補救教學業務
者。
3、有熱忱、有意願且積極推動學習低成就弱勢學生補救
教學者。
四、培訓計畫內容詳如附件,本縣以推薦8位教師為原則。
五、學校班級數25班以上,校內尚無已取得「教育部補救教學
種子講師認證」者,請協助薦派1名符合上述資格之教師
參與培訓,其餘學校鼓勵自由報名參加。
六、已獲得「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認證」者,不得再參與。
七、請學校及教網中心於5月9日(四)前彙整參與研習人員報名
資料(如附件一個人資料表及附件二學校推薦報名表),
以電子郵件寄至教育處承辦人詹嬑儒信箱(better5187@gmai
l.com)。
八、歡迎有熱忱、有意願之教師踴躍向學校報名,由學校主任
彙齊資料後統一向本府報名,本府將以報名先後排列優序
,額滿則候補下一梯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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